requestId:689ccfda5b2483.56234320.
近代易學泰斗的扛鼎之作《周易尚氏學》出書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仲春十七日丙午共享空間
耶穌2016年3月25日

基礎信息:
作者:尚秉和 著 張善文 點校
出書時間:2016年3月
定價:40.00元
開本:32開
裝幀:平裝
編輯推薦:
近代易學泰斗尚秉和的扛鼎之作,象數派易學的集年夜成之作。
中華書局延請當代有名易學研討大師張善文傳授特別收拾點校,初次發布這部易學經典的平裝簡體橫排標點本。
學界推薦:
于省吾評價此書說:“由于《周易》無象外之辭,而師長教瑜伽教室師的絕年夜發明則在乎象,解決了舊所不解的不成勝數的易象問題,可以說,師長教師對易象的貢獻是絕後的。”
王晉卿評論尚秉和說:“使西漢易學復明于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
內容簡介:
《周易尚氏學》是對《易經》、《易傳》全文的注釋。尚秉和繼承了象數學的傳統,故重在以象釋《易經》。其在“說例”節寫到:“故讀《易經》者,須先知卦爻辭之從何象而生,然后象與辭方相屬。”全書二十卷,均在詮釋《易經》之卦爻辭由何象而來之經過,是近代易經學的經典著作。
作者簡介:
尚秉和晚清進士,近現代易學泰斗,象數派易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對易象的發明及對《周易》的筮法、治易的最基礎等嚴重易學問題所提出的出色觀點,解決了易學史上諸多長期懸而未決的問題,是以在中國近現代易學史上占據主要的一席。其所作《周易尚氏學》《周易古筮考》等著作,更是易學的扛鼎之作。
瑜伽教室張善文福建師范年夜學易學研討所所長教學、傳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古典文獻學博士點帶頭人。兼任中國周易學會副會長、國家《續修四庫全書》經部特約編委、東方國際易學研討院學術委員。掌管國家古籍收拾出書規劃領導小組重點項目《中國古籍瑜伽教室總目撮要?周易卷》、全國高校古籍收拾委員會重點項目《周易注疏點校》等任務。曾屢次應邀赴海內講學。已出書《周易譯注》《周易辭典》等多種易學專著。
目錄:
媒介
自序
說例
總論
上經
卷一
乾卦第一
卷二
坤卦第二
屯卦第三
蒙卦第四
需卦第五
訟卦第六
卷三
師卦第七
比卦第八
小畜卦第九
履卦第十
卷四
泰卦第十一
否卦第十二
卷五
同人卦第十三
年夜有卦第十四
謙卦第十五
豫卦第十六
卷六
隨卦第十七
蠱卦第十八
臨卦第十九
觀卦第二十
噬嗑卦第二十一
賁卦第二十二
卷七
剝卦第二十三
復共享空間卦第二十四
無妄卦第二十五
年夜畜卦第二十六
卷八
頤卦第二十七
年夜過卦第二十八
坎卦家教第二十九
離卦第三十
下經
卷九
咸卦第三十一
恒卦第三十二
卷十
遯卦第三十三
年夜壯卦第三十四
晉卦第三十五
明夷卦第三十六
卷十一
家人卦第三十七
睽卦第三十八
蹇卦第三十小樹屋九
解卦第四十
卷十二
損卦第四十一
益卦第四十二
卷十三
夬卦第四十三
姤卦第四十四
萃卦第四十五
升卦第四十六
困卦第四十七
井卦第四十八
卷十四
革卦第四十九
鼎卦第五十
震卦第五十一
艮卦第五十二
卷十五
漸卦第五十三
歸妹卦第五十四
豐卦第五十五
旅卦第五十六
卷十六
巽卦第五十七
兌卦第五十八
渙卦第五十九
節卦第六十
卷十七
中孚卦第六十一
小過卦第六十二
既濟卦第六十三
未濟卦第六十四
卷十八
系辭上傳
卷十九
系辭下傳
卷二十
說卦傳家教
序卦傳教學
雜卦傳
出色章節:
媒介
于省吾
一九六二年玄月,我往濟南參加孔子討論會,得識尚師長教師高足盧松安同道,談及師長教師遺著《周易尚氏學》一書,盧同道預計由私家集資,先印行若干部,以免掉傳。當時我建議,最好由中華書局出書,盧同道也批準這樣作。孔子討論會結束后,我到北京,向中華書局負責同道推薦此書,嗣后由盧松安同道將原稿送往,經過審核,認為可以出書。本年三月,中華書局以《周易尚氏學》底稿見寄,請求我作一篇序文。回憶二十年前,與尚師長教師過從時,得聞易象緒論。拙著《易經新證》師長教師曾為之序,獎勉有加,今師長教師墓已宿草,反而序師長教師之書,追懷昔游舞蹈教室,不由涕泣。茲不揣唐突,對師長教師之書妄評得掉,僅供讀者作為參考罷了。
易卦來源于原始宗教中巫術占驗方式之一的八索之占。古也稱繩為索,八索即八條繩子。金川彝族所堅持的原始式八索之占,系用牛毛繩八條,擲諸地上以占吉兇。《易?系辭》稱庖犧氏(即宓羲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占言之。八索這一名稱,最早見于《左傳》、《國語》。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繼續和發展。近年來的學者們,都說八卦與宓羲氏完整無涉,這就不免難免“數典忘祖”,截斷了易卦的來源(詳拙著《宓羲氏與八卦的關系》)。
原始宗教的八索之占,到了階級社會的西周就發展為八卦;到了戰國時人所作的《易傳》,又以卦爻辭為基礎,進一個步驟作哲學理論的推闡。《易?系辭傳》說:“剛柔相摩,八卦相蕩”;“日新之謂大德,生生之謂易”;“易之為書也不成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高低無常,剛柔相易,不成為典要,唯變所適”;“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由此可見,作者認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處于不斷運動、變化和牴觸斗爭的過程中,誠然具有辯證法的原因。可是,總的說來,還脫離不了否泰、剝復和新聞盈虛之說。例如《蠱?彖傳》所說的“終則有始”,《系辭傳》所說的“原始反終”,依然是循環論者的論調。
《左?昭二年傳》敘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年齡》”。其稱《易》為《易象》,足征《易》之為書是以象為主的。《易?系辭傳》也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為辭由象生,故《易》無象外之辭。《周交流易》的每一卦辭和每一共享空間爻辭,往往在幾句話里有幾種分歧的內容,假若不依象以釋辭,則奇希奇怪,迷離惝恍,既不知其辭之所本,更不知其義之所由生。可是,《說卦傳教學場地》所敘的象頗為簡略,遠遠歸納綜合不了易卦中各種各樣的象。于是主漢易以說象者,對于不解之象,則以“卦變”、“爻變”為釋,故尚師長教師敘清儒解《易》說:“……而以漢人為依歸,是矣。乃于漢人之曲說,亦靡不依據以為護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奉虞氏為不刊法則,而易學遂抱殘守缺矣。”(見《焦氏易詁?凡例》)
魏晉以前之說《易》者都主象,自王輔嗣掃象不談,專以承乘比應為解,歷唐至宋,便極盛一時。尚師長教師說:“王輔嗣深知其謬,而不克不及求得其象,乃倡為自得忘象之說,以掩其短。此端一開,程伊川遂謂得其義則象數在此中,本末顛倒。”(見《焦氏易詁?凡例》)這是說程氏不克不及依象數以解卦爻辭,全憑主觀臆想以為之說,反而說象數在臆想之中,這樣倒末為本,是極其荒謬的。
師長教師鉆研《焦氏易林》十余年,著《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參考各家詁訓,反復推勘,積疑生悟,因此在《易林》中發現了久已掉傳而與《周易》有關的內外卦象、互象、對象、正反象、半象、年夜象等凡百二十余象的應用規律。驗之于《左傳》、《國語》的占象而合,驗之于《逸周書?時訓》的準象而合,驗之于《周易》卦象也都基礎上相合。師長教師以《易林》逸講座場地象與《周易》融合互證,分教學條加以闡發,著《焦氏易詁》十一卷。今就此書節錄三條于下:
一、乾日:“《易林》乾之泰云私密空間,白日皎皎。泰下乾,乾為日,互震為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恒云,逾日歷月。恒互兌為月,乾為日,故曰逾日歷月。是《易林》顯以乾為日也。后思易乾九三云,正人終日乾乾。乾為日,三居卦末,故曰終日。年夜畜九三云,日閑輿衛。日亦指乾。”(卷一)
二、兌月:“《易林》復之臨云,月出高山。坤為地,兌為月,鄙人,故曰高山。又晉之小過云,月出阜東。小過艮為阜,互兌為月,震為東,故月出阜東。……后思易小畜之月幾看,中孚、歸妹之月幾看,恒彖之日月得天久照,蓋皆以兌為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卷一)
三、坤水:“《易林》乾之觀云,江河淮海,天之奧府。按觀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云,憑河爬山。升上坤,坤水,故曰憑河。又訟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卷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義無欠亨。特坤水象至東漢掉傳,必以坎為年夜川,遂爾歧誤,而解益之年夜川尤捍格難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年夜川解”。按“川”字底本誤作“利”。)
以上所引三條,用《易林》乾日、兌月、坤水之象,與《周易》相證會議室出租發,六通四辟,若合符契。學者只知離為日,坎為月為水,則多與卦象不相應。師長教師以《焦氏易詁》為基礎(讀本書者,須參閱《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詁》、《左傳國語易象釋共享空間》三書),對于歷來的易象和易解,廣搜博采,評判其得掉,取長舍短;同時,又結合其聚會場地師吳摯甫《易說》的“陽遇陰則通、遇陽則阻”的道理(見本書“說例”)而加以發展,謂“易之道如電然,異性則相違,異性則相感”(見《易詁》“同人利涉年夜川解”),著《周易尚氏學》二十卷。于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謂發幽闡微,集象學之年夜成。《焦氏易林注》仵墉敘引王晉卿說:“此書將二千年易家之盲詞囈說,逐一駁倒,使西漢易學復明于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陳散原說:“讀尚氏《焦氏易詁》,嘆為千古絕作。以當代竟有此人著此絕無僅有之書,本朝諸儒見之當無愧色。”
以上所述,重要是說明師長教師對易象的出色發明。可是,本書也還存在著某些缺點和錯誤,例如:
一、有關《周易》作者的問題師長教師對于畫卦者以及卦爻辭、《易傳》的作者,多因襲舊說。在本書“總論”中“第三論古易之類別”說:“宓羲既畫卦,必更有書以聲名其義。……后人謂黃帝始造字,宓羲只畫卦會議室出租無文字者,謬也”;“第四論《周易》誰作”說:“……故夫《周易》卦爻辭,純為文王一人所作,其欲參加周公者,毫無根據,不成信也”;“第六論《十翼》誰作”說:“……故《十翼》非孔子不克不及為,不敢為,而紀錄《十翼》者,則孔子之門人也”。像以上各種確定的說法,都脫離不了舊有騙局。師長教師對于近年來學者們的若干新說,一概充耳不聞。縱然他們對于舊解有著一筆抹殺的過瑜伽場地分主張,未可盡信,可是,宓羲氏既畫卦又重卦,以及文王作卦爻辭,孔子作《十翼》等傳統說法,畢竟是靠不住的。
二、震象為丘《說文》謂“四方高中心下為丘”,《淮南子?墬形》的“和丘”,高注謂“四方而高曰丘”。按震作,象四方高中心下之形。丘字卜辭作,金文作,以卦畫有橫無豎驗之,則古文字的丘字正與震象相符洽。《易林》革之頤說:“尼父孔丘”(尚師長教師謂反震為孔),頤下震為丘,故曰“尼父孔丘”;又屯之噬嗑說:“營邱(同丘)是適”,噬嗑下震為丘(尚師長教師謂“震往故曰適”),故曰“營邱是適”。這都是《易林》以震為丘之證。以震為丘,于《周易》中之言丘者無一分歧。賁卦作,六五:“賁于丘園”,丘園指“上互”為震言之;頤卦作,六二:“拂經于丘”,丘指內卦為震言之;渙卦作,六四:“渙有丘”,丘指渙“下互”為震言之。丘與虛古通用。前人多居丘。《說文》謂:“虛,年夜丘也”,又謂“四邑為丘,丘謂之虛”。升卦作,九三:“升虛邑”,馬注謂“虛,丘也”。丘邑指“上互”為震言之。總之《周易》中言丘者三見,言虛者一見,都取象于震。而師長教師有的謂艮為山以當丘,有的訓丘為空,又以巽為虛,既不克不及一以貫之,又均背于易象。此外,鼎卦作,《乾鑿度》謂“鼎象以器”。毛奇齡《仲氏易》說:“鼎有足有腹有耳有鉉,而卦文俱象之。下畫偶似足,二三四畫奇皆中實,似腹,五畫偶似耳,上畫奇似鉉。”按毛解甚確,而師長教師于本書從端木國瑚之說,謂“鼎之象不在鼎,而在伏象屯”,舍鼎形之實象而信伏象,不免難免疏掉。
三、訓詁和史實《說卦傳》以坎為月,師長教師據《易林》逸象以兌為月,用以解易,無一欠亨。可是,為甚么以兌為月,則未加說明。按《說文》:“月,闕也。”《釋名?釋天》:“月,闕也,滿則闕也。”是月、闕疊韻,以音為訓。再就形言之,古文字月作或,正像月闕形。兌上偶畫中闕,故以兌為月(其他卦象,與文字形或音有關系者,在此不加詳論)。小過六二:“過其祖,遇其妣”,師長教師誤從《爾雅?釋親》“母曰妣”以為之解。按妣為祖母,《詩?斯干》的“似續妣祖”交流,《豐年》的“烝畀祖妣”,均以祖與妣對稱。《周禮?年夜司樂》“以享先妣”與“以享先祖”,相偶為文。卜辭和金文均稱祖母為妣,從無以妣為母者。以妣為母,始見于戰國末期的典籍,與易辭不符。否九五:“其亡其亡,系于苞桑。”陸績訓苞桑為叢桑,甚是。不言系于桑而言系于叢桑,自系就鞏固為言。而師長教師謂“桑而叢生,其柔可知,系于柔木,其危可知”,未能允當。坎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約為勺的借字,即酌酒之斗。《考工記》鄭注謂“勺,故書或作約”,是其證。《詩?采》:“于以奠之,宗室牖下”,是古奠祭于牖下之證。“納勺自牖”,是說祭時自牖納勺于樽以挹酒。而師長教師引《周禮?司約》的“治神之約”以為之解,乖于本義。《晉卦辭》:“康侯用錫馬蕃庶”,康侯即《書?康誥》的康叔封,金文作“康侯豐”。而師長教師誤謂“康侯略如年夜侯,為諸侯之美稱”。個人空間益六四:“應用為依遷國”,依應讀作殷,即《書序》所說的“成周既成,遷殷頑平易近”。而師長教師誤據《說文》訓依為倚。升六四:“王用享于岐山”,師長教師謂“紂能囚文王,何不成到岐山”。其實,紂何曾到過岐山?歸妹六五:“帝乙歸妹”,師長教師謂“帝乙,湯也”。其實,帝乙謂紂父,太乙何曾有帝乙之稱?
總起來說,師長教師的重要成績是通過對《焦氏易林》的多年鉆研,在極為錯綜復雜的情況下,用歸納方式,剖析和總結了各種逸象的應用規律,進一個步驟以之詮釋《周易》,基礎上都是吻合無間的。是以,《左傳》、《國語》、《易林》和《易》卦舞蹈教室的用象,才由前此的對立獲得統一。由于《周易》無象外之辭,而師長教師的絕年夜發明則在乎象,解決了舊所不解的不成勝數的易講座場地象問題,可以說,師長教師對易象的貢獻是絕後的。可是,也無可諱言,師長教師對《周易》的作者,只沿襲傳統舊說;并且,對某些卦象,以及文字、聲韻、訓詁和史實方面,仍有許多可共享會議室議之處。不過,前者的若干發明是重要的,后者的某些缺點和錯誤是主要的。由于長短得掉系客觀存在,不以個人愛憎為轉移。有關本書的某些缺點和錯誤,與其使讀者勞神筆墨,逐一加以指責,不如先事擇要說明之為愈。是以,本文不敢阿其所好,為師長教師回短護非,遂不自量地舉出一些事例,評論其得掉(當然限于篇幅,很不周全)。庶幾瑕不掩瑜,晶光赫露,而師長教師的苦心孤詣和一系列的發明,也可以信今而傳后了。
一九六三年四月于長春
責任編輯:姚遠
TC:9spacepos273
發佈留言